長春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將從12月實施
日前,吉林省長春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了《長春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這將有力地規(guī)范防雷減災工作,形成部門聯(lián)動、社會參與、科學防御的防雷減災運行機制。
近年來,隨著空氣污染的加劇、高層建筑物的增多、接地電位的提高以及計算機網絡和微電子新產品的廣泛運用,雷電災害已成為影響長春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要氣象災害之一。同時,社會群眾防雷減災意識淡薄,部門聯(lián)動、科學防御機制尚不夠健全,防雷設施年檢率偏低、存在無資質、超資質進行防雷檢測、設計和施工現(xiàn)象。《辦法》的制定實施對于確保防雷減災工作健康持續(xù)有序高效的開展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