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依法行政辦對兩件氣象規范性文件進行評估
近日,陜西省榆林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對《榆林市氣象災害防御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和《榆林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評估情況。
據悉,《榆林市氣象災害防御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和《榆林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實施一年多來,市法制辦聯合市氣象局,重點對佳縣、米脂、綏德、榆陽4個縣區集中抽查,采取實地調研、查閱資料、召開相關人員座談會等形式,對兩辦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原因認真分析評價。
在此次通報中,榆林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兩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綜合評價:《榆林市氣象災害防御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后,提高了氣象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氣象監測、氣候預測預警得到了逐步完善;各縣區政府充分利用天氣氣候預測預報資料,統籌安排,合理布局,最大限度開發利用氣候資源;同時,依法規范了氣象預報發布和刊播等職責。《榆林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后,逐步規范了全市的防雷安全檢測和行政審批行為,確定了多部門聯動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行政管理職責,加強了雷電及其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技術應用等組織管理。
另一方面,通報也對加強防災減災知識科普、加強氣象部門行政執法力度、健全部門聯合防御氣象災害機制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報還要求各級行政機關繼續認真貫徹氣象規范性文件,充分發揮發揮其在正確貫徹法律、法規,規范政府履行職能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