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政府出臺《渭南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為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規范防雷減災活動,近日,陜西省渭南市政府印發了《渭南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各類化工、供水供電、人員集中場所、高層建筑以及重點建設項目等五大類項目、21種建設項目在設計前應當進行雷擊風險評估。
《辦法》要求,市、縣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擬定當地防雷減災工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落實防雷減災的各項管理制度,組織雷電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防御以及相關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組織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和工程項目雷擊風險評估,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防雷裝置檢測、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組織開展防雷科普宣傳和防雷安全檢查。
同時,該《辦法》還規定,各級政府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本部門和單位的防雷減災工作,并接受同級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將防雷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范疇;計劃、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要配合氣象主管機構落實建設項目雷擊風險評估、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制度;公安部門要配合氣象主管機構落實計算機信息系統(場地)的防雷裝置檢測;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防雷電產品的質量監督管理;民政部門要加強雷電災害的救助工作。同時,已安裝使用防雷裝置的單位或個人應當主動申請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對所屬防雷裝置進行定期檢測,并接受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