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12月1日正式施行
12月1日,《陜西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這意味著陜西省氣象災害防御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法律依據更加充分、法制保障更加有力,對于全面提高氣象災害防御能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氣象災害防御,有效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安全福祉具有重要意義。
該《條例》共設6章38條,結合陜西省實際,充分考慮了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氣象災害的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區劃、預防措施、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以及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都作出了具體規定,對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監測預警和救援隊伍建設、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發布、應急處置措施、專業專項氣象服務、防雷減災管理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等進行了進一步深化。
據悉,為做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陜西省氣象局下發了《關于做好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陜西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氣象部門全力做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此外,陜西省局還將把學習《條例》作為業務培訓的必要內容,進一步提高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并通過考試、考核等方式,檢查學習效果,確?!稐l例》的各項法律制度落到實處,以此推進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全面提升防御氣象災害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