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發布實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日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四川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要求各市(州)政府、省直相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
該《預案》,用于防范和應對全省范圍內發生的干旱、暴雨等氣象災害,以及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共包括總則、組織體系與職責、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與重建、預報管理、附則等八個部分。
《預案》明確規定省政府成立應對氣象災害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省長擔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和省氣象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各級政府也要相應成立應對氣象災害領導小組。
《預案》要求加快監測預報體系建設,加強信息共享和災害普查;明確規定預警信息發布制度、發布內容和發布途徑;明確當氣象災害達到預警標準時,省應對氣象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將預警信息發送到各成員單位,相關部門按照職責進入應急響應急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