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雷電災害防御條例》通過修訂審議
近日,青海省海北州召開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北藏族自治州雷 電災害防御條例》的修訂,使海北州雷電災害防御工作更加法制化、規范化。
根據2006年7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的《青海省氣象條例》,海北州氣象局向州政府上報了《海北藏族自治州雷電災害防御條例》的修改意見。通過海北州專門委員會和州相關部門的溝通、研究和修改,形成了關于部分單行條例和補充規定的決定。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海北藏族自治州雷電災害防御條例》,促進雷電災害防御工作在全州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更好地發揮規范、引導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