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安市氣象局關于防雷安全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切實履行好防雷減災管理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氣象法》、中國氣象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河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唐山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遷安市氣象局現將防雷安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以下無防雷裝置的建筑物所屬單位或個人,于4月30日前完成對建筑物防雷裝置的安裝。①、《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②、爆炸危險環境設施;③、社會公共服務設施;④、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其它場所和設施。
二、所屬建筑物上已安裝防雷裝置的單位或個人,于4月30日前向遷安市防雷中心申報防雷安全檢測,已取得2011年度防雷裝置檢測合格證的單位除外。
三、有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工程的單位或個人,施工前到遷安市氣象局辦理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手續,工程交付使用前到遷安市氣象局辦理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手續。
四、遭受雷電災害的單位和個人,請及時向遷安市防雷中心上報雷電災情。
遷安市氣象局對于違反相關規定,拒不安裝防雷裝置,拒不申報檢測,拒不履行相關審批手續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法給予處罰。
地址:遷安市祺光大街東段路北
電話:0315-766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