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積極開展宗教活動場所防雷安全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地處鄂爾多斯高原,年平均近40個雷暴日,屬于雷電災害較重地區。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62號令)及上級有關部門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近日,鄂爾多斯市氣象局和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就宗教活動場所防雷安全工作提出了六項具體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氣象局、民族宗教事務局要成立宗教活動場所防雷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時行文并報上級管理部門,落實責任到人;
二是旗區氣象主管機構、民族宗教事務局要緊密結合實際,建立宗教活動場所防雷安全協作與執法檢查機制,加強執法力度,確保防雷安全;
三是全面調查摸底所轄范圍內宗教活動場所防雷安全設施及防雷裝置,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做好相關檔案管理工作;
四是認真做好宗教活動場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定期檢測工作,做到在工程項目前、中、后的全程跟蹤監督和檢查;
五是加強對各宗教活動場所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出現雷災時及時派遣相關技術人員實地調查、勘察、取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出具鑒定報告;
六是緊抓各類關鍵時節,氣象部門、民族事務委員會積極做好防雷法律法規、防災減災等科普知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市全民宗教活動場所防雷安全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