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東監察分局與商丘市氣象局聯合開展防雷專項監察
為落實《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8號)、《河南省防雷減災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第81號令)和《關于加強防汛、防臺風和防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安監總協調〔2006〕163號)文件精神,強化防雷安全基礎,消除雷電安全隱患,嚴防各類雷電事故發生,切實做好防雷減災工作,保證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2011年5月5-6日,豫東監察分局與商丘市氣象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在永煤集團公司安監局配合下,于對永煤公司各礦和各選煤廠等8家單位開展了2011年度防雷安全專項監察。
此次專項監察重點檢查了各單位防雷安全組織管理機構的建立情況和防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等10個方面內容。從檢查情況來看,各單位基本能夠按照上級要求認真開展雨季之前的“防雷”工作,但也存在如個別防雷裝置缺少維護,防雷器存在甩開、棄用等現象;個別工作地點缺少防雷器等問題。針對檢查出的問題,聯合檢查組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
此次聯合檢查還對受檢單位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解答,講解防雷電技術規范,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引起受檢單位對防雷工作的高度重視,促進了各單位的防雷減災工作,為雨季安全生產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