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發文加強防雷安全管理
6月13日,河北省保定市安委會下發《關于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防雷安全管理考核細則》,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嚴格落實防雷安全監管和管理主體責任,做好防雷設施安全性能檢測、雷擊風險評估以及危險、重點行業的防雷安全工作,強化防雷管理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
《關于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把防雷安全和雷擊事故應急救援納入安全生產整體工作范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行業管理”的原則,明確防雷安全監管主體和管理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監管職責范圍內涉及到的防雷安全事項的監督檢查,各涉及防雷安全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履行防雷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單位防雷設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檢查整改。
《防雷安全管理考核細則》明確了防雷安全專項考核由氣象局組織實施,從防雷減災組織管理、經費預算落實、安全專項檢查、行政許可、危險行業防雷檢測率等9個方面細化了考核評分標準,并對出現責任性雷擊事故的實施一票否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