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方早報》報道,8月11日,上海市閔行、浦東新區遭受風雹災害。當日,在閔行區豐南路永豐路路口,安徽來滬人員張開鳳母子三人回家途中不幸遭遇雷擊,張開鳳和小兒子當場斃命。事發時,張開鳳正和兩個兒子騎車回家。由于當日閔行區魯匯地區遭遇特大雷陣雨,三人途經稻田處不幸遭遇雷擊。
事后,死者家屬認為,死者生前工作的單位應當負有一定責任。事發后第二天,死者遺體被送往閔行區談中路附近的殯儀館安置。張開鳳的丈夫胡清聯系到妻子生前的工作單位“上海海岸救生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胡清認為,妻子在惡劣天氣下遭遇意外,應當算工傷,公司應當負起一定責任,同時希望對方考慮到自己的家庭經濟困難作出適當賠償。
8月19日,上海海岸救生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孫國興表示,張開鳳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雷擊情況屬于天災,并非工傷或意外傷害。公司并沒有賠償的義務。但事發后,公司曾組織30余名員工為張開鳳進行募捐,所得4700余元加上公司出于人道主義關懷主動補償了2.5萬余元,公司已從經濟角度出發最大限度地照顧了張開鳳的家庭。
根據2002年7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3號發布《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綜合保險,包括工傷(或者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和老年補貼等三項保險待遇”。法律工作者沈先生表示,用人單位使用的外來從業人員,享受工傷、住院醫療和老年補貼三項待遇。有單位的,只享受工傷待遇,沒有單位的才有意外傷害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