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三部門聯合加強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防雷減災安全管理
為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預防和減少雷擊事故發生,9月下旬,吉林省吉林市氣象、公安、安監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易燃易爆場所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防雷減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工作的作用,依法加強管理,把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場所防雷安全工作作為安全生產檢查的重要內容。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要嚴格按照標準設立雷電防護設施,每年依法主動向防雷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定期檢測,對產品質量不合格、安裝不規范的,要及時按照規定標準進行整改,未安裝的要及時申報安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并主動接受氣象部門的監督管理,未取得防雷裝置審核核準書不得開工建設,未取得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合格證書不得投入使用。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不斷完善防雷措施,建立健全防雷管理制度,努力減少雷電災害和損失。
據悉,氣象、公安、安監三部門還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場所防雷安全進行全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