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出臺《河北省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向各設區市政府,各縣(市、區)政府以及省政府各部門印發了《河北省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修訂稿)》(以下簡稱《預案》),要求各級各部門顧大局、講政治,務必高度重視,明確職責,結合實際切實強化落實,并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本部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這將為進一步健全河北省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御與處置能力,確保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經濟社會影響,為河北建設沿海強省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組織和制度保障。
《預案》在原預案的基礎上進一步確立了各級政府主導、氣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聯動響應、公眾參與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機制。規定了縣級以上政府分級設立由地方政府主管領導為指揮長、主管副秘書長和氣象局長為副指揮長,政府應急辦、氣象局、發改委、公安、民政財政等26個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督促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預案》還對相應的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災后處置、保障措施等具體工作進行了細化,提出了落實要求和保障措施以及災害評估、責任追究制度。
《預案》規定,各級政府應該加強氣象災害支持系統建設,加大地方財政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氣象災害監測系統、氣象信息傳輸與處理系統、氣象災害預報預測系統、氣象災害應急預警服務系統及技術裝備保障系統為主體的重大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體系,保證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同時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當地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各級氣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工作,災前、災中、災后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報告監測、預報信息;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和統一部署,建立氣象災害以及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按照氣象災害預警和相關預案,積極采取措施,盡量減少和避免氣象災害的影響。
據悉,河北省局將根據預案要求落實各項責任,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切實發揮氣象部門在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災害評估以及恢復重建中的積極作用。